三重3死命案「母懷孕被資遣」 新北勞工局:若屬實最高罰150萬

▲▼三重3死命案,父攜6月大男嬰陳屍馬槽橋旁。(圖/記者陳以昇攝)

▲三重3死命案,父攜6月大男嬰陳屍馬槽橋旁。(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9日傍晚發生人倫悲劇,42歲廖姓男子殺害43歲劉姓妻子後,帶著6個月的兒子到陽明山輕生雙亡;據了解,劉女曾是科技公司會計,卻因懷孕而被資遣,如今慘遭丈夫毒手,目前全案仍在釐清中。對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日表示,雇主對於受僱者之招募、薪資、資遣及福利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

據了解,廖男與劉女在南港的不同科技公司任職,廖男擔任業務,劉女則任職會計,劉女卻在2023年底因懷孕而遭資遣,廖男後也因不明原因離職,2人在孩子出生前雙雙失去工作;而廖男與劉女疑似因孩子教養問題頻起口角衝突,2人9日中午再次爆發口角,廖男一氣之下揮刀砍向劉女,劉女身中7刀,廖男行兇後帶著孩子離開家裡,劉母傍晚發現女兒時,劉女已倒臥在血泊之中,送醫後宣告不治。

新北市社會局對此說明,社會局已接獲本案訊息,社工已經在第一時間關心家屬,該案經查案家三人過往無家暴通報、無脆家通報、也非福利人口,後續社工將依案家需求提供悲傷輔導、司法資源、經濟補助及喪葬協助等資源。

社會局呼籲,若生活上遇到挫折和壓力,可運用心理諮商及家庭協談,協助家庭成員調整互動方式,共度難關;而大人也要尊重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勿因任何因素剝奪孩子的生命權。

勞工局說明,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至第11條規定對懷孕勞工的權益保障,如勞工遇懷孕而遭減薪、資遣等歧視情事,可蒐集相關證據(例如相關公告拍照或錄音錄影)向工作地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勞工局也提醒,雇主對於受僱者之招募、薪資、資遣及福利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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