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微罪檢舉」5477人附議 交通部回應:以工程改善替代執法

仁愛大安路口,斑馬線標字,箭頭提示行走注意方向,仁愛路,大安路,行人安全,望左(Look Left),望右(Look Right),注意左右來車,提示效用,行人,過馬路(圖/資料照)

▲民眾提案「恢復法治!」,反對放寬微罪不開放檢舉。(圖/資料照)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8項微罪不開放檢舉包括併排臨停、騎車持手機通話等,6月30日起施行,引起部分民眾及路權團體的質疑,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恢復法治」,共有5477人附議。交通部今(10日)表示,將持續與內政部、地方政府合作積極辦理相關改善策略。

民眾提案「恢復法治!請共同營造不易讓大家違規的交通5E環境!提供合乎科學的臨停空間!保護生命優先!」,該提案提議包括打破行人地獄,先從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做起等訴求,並且請行政院列出短、中、長期計劃表。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該提案指出,反對放寬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記點;反對放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舉發案件記點,逕行舉發不記點,及最高罰鍰 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請行政院立即撤回相關法案。

對此交通部表示,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在行人環境及停車或臨時停車問題尚未改善前,系統性檢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及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

有關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指出,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2024至2027年),擬定綜合性、長期性施政大綱與其他關於維護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之必要事項。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內政部、交通部,已依綱要計畫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

交通部表示,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置委員39人至41人,吸納社會各界的專業意見,邀請相關團體及學者共同參與,由行政院每月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視議題性質邀集相關單位列席,另交通部設置道安會報專區揭露相關會議資料。

交通部表示,近年來持續推動人本交通及車道瘦身政策理念,「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內多項技術條文進行修訂,包含縮減公路行經市區路段之車道寬、機車道寬等縮減出來的餘裕空間,將可調整於加寬人行道空間,持續落實人本交通環境。

有關駕駛執照管理,交通部表示,加強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已預告修法將按違規程度分級,再增加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