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戴若涵/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二進二出桃園地方法院,第一次聲押庭裁定以500萬元金額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第二次聲押庭改裁定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檢方再度抗告成功,11日桃園地院召開第三次聲押庭,稍早鄭文燦現身地院了。
▲鄭文燦面色凝重步入法院。(圖/記者林敬旻攝,下同)
針對鄭文燦涉貪一案,桃園地方法院6日下午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察官當庭表達不滿,認為「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同時提出抗告,對此,高等法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9日上午10時召開第二次聲押庭,歷經4小時庭訊過後,於下午2時13分結束,裁定加重鄭文燦的交保金額為1200萬元,須再補繳納700萬元才能放人,而鄭文燦的律師則是在得知交保金額後20分鐘內,火速籌到700萬元交保金,拿出一塊塊「千鈔錢磚」辦保領人。
檢方則是再度當庭抗告,高院10日晚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全案於11日下午2時許,第三度於桃園地院召開聲押庭,鄭文燦仍將由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等3位資深律師辯護,桃園地檢署仍由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與院方、辯方交鋒。
▲鄭文燦二度交保後步出法院。(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全案源起桃園市政府先前推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畫區段徵收。
而規劃區外有一筆9.5公頃農地的地主群也想藉此牟利,遂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重劃,並企圖行賄官員,讓農地強行闖關列入規畫區使用。重劃會楊姓成員2017年9月間拿出千萬元,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廖姓男子行賄。
檢方6月發動偵查,將楊、廖2人帶回訊問,並持續蒐證,於5日鄭文燦自日本度假返國後將人帶回偵訊,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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