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名機車騎士去年11月間騎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附近時,為了禮讓一輛救護車而臨時停車,結果遭後方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汽車駕駛阿榮(化名)撞上,當場人車倒地。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榮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於是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騎士停車禮讓救護車,結果遭後方駕駛撞上。(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名騎士去年11月17日深夜騎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與惠安街路口,為了禮讓從惠安街駛出的救護車,便在該路口臨時停車,沒想到卻遭後方的汽車駕駛阿榮撞上,當場人車倒地,造成左側拇指裂傷、左側膝部挫擦傷、左側踝部挫傷、頸部扭傷、左頸部及左手挫傷。
車禍發生之後,阿榮主動向前來處理的警員坦承自己就是肇事人,而且願意接受裁判,後續接受警詢與檢方偵查也都坦承不諱。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事發路口設有照明設備,運作正常,路面乾燥、無缺陷,也沒有障礙物,視距良好,阿榮卻因為沒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疏於注意撞上騎士,導致騎士受傷,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加上符合自首要件,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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