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未按跳表喊價遭罰9000元。(圖/彰化監理站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有1名乘客從彰化火車站搭計程車要到彰化縣議會附近的東民街,距離僅約1公里,司機卻未按跳表計費,抵達目的地後收120元,乘客氣得將畫面拍下,向監理站檢舉,雖然司機否認有喊價載客,但因該名乘客提供的資料明確,經監理站查證屬實,仍依「公路法」掣單裁罰司機9000元罰鍰。
彰化監理站表示,彰化地區計程車費率已依據彰化縣政府公告收費標準調整,「起跳運價」為1.25公里85元,「續跳運價」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加收5元,該名司機卻不願意跳表,試圖以喊價方式違規載客。
▲縣府製作計程車費率運價貼紙張貼在顯眼處。(圖/彰化監理站提供)
彰化監理站指出,為維護乘客搭車權益,將定期會同警方在違規熱點進行稽查,並呼籲計程車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縣府也印製彰化計程車費率運價貼紙,已由監理站配送至彰化縣計程車公工會、車行及合作社。
站長黃建興提醒,選擇搭乘合法計程車既安全又安心。若遇駕駛未依規定收費或其他不當行為時,可記錄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並檢附相關蒐證照片、影片等詳細資訊,向彰化監理站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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