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召開「憲法法庭到底在捍衛誰的民主法治」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就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庭,邀請聲請人及立法院就暫時處分陳述意見。國民黨團今(1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大法官心證已成,除了精心布置3:12不對等的訴訟代理人數,某些大法官根本就不演了,直接跳下場為民進黨助拳,一場準備程序庭只是過水而已。
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昨日憲法法庭召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但從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釋憲案後,僅短短三天(扣除周末、假日),就火速召開準備程序庭,到底在急什麼?司法的中立性在哪裡?此外,在律師代表部分,每個機關可有3位律師到庭,但共有4個機關提出相同的釋憲案,變成立法院3位律師要面對4個機關12位律師,這不僅僅3:12四倍懸殊比例,也代表在閱卷、整理文件、準備資料所需的人力上不平等,這還有公平嗎?
洪孟楷質疑,難道大法官們心證已成?在準備程序庭上,對於立法院代表吳宗憲、翁曉玲和黃國昌提出的詢問,處處顯露大法官對國會改革法案違憲的心證已成?倘若真是如此,昨日的準備程序庭,也只是如外界所說,過場而已?
藍委翁曉玲指出,昨日憲法法庭對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進行當中,對於立法院有諸多不公平之處,例如在6月24日總統公布施行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6月28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但另外提出相同釋憲案的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遲遲未公布釋憲案聲請書。7月3日立法院收到憲法法庭通知單,諭知7月10日召開準備程序庭。7月4日司法院才在憲法法庭網站上,公布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釋憲案聲請書和暫時處分裁定聲請書。7月5日立法院收到憲法法院第二份通知書,一份更正準備程序庭說明,必須提供立法院機關代表,立法院緊急召集朝野協商,指派機關代表人和訴訟代理人。
翁曉玲強調,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找到適合的訴訟代理人,這在一般民刑事訴訟當中根本不可能發生,但竟然在憲法法庭上看到如此倉促,連撰寫書狀的時間都被壓縮到只有3天時間,顯然,憲法法庭不尊重立法院,在程序上非常急迫,甚至在司法院官網上,才能找到四個釋憲機關的聲請書,違背了《憲法訴訟法》規定,甚至違背了一般民刑事訴訟程序。
藍委陳玉珍表示,不論是民刑事訴訟還是憲法法庭,人民所期待的法院是公平、公正和正義,但看看憲法法庭,從受理釋憲案到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過程當中充滿了種種不可思議。過去在大法官會議時期,許宗力曾立下過「實際行使職權」,才會受理釋憲案的門檻,但這次國會改革法案有四個機關提出釋憲案,若依照許宗力院長的門檻,只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才適格,但憲法法庭居然接受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的釋憲案。
副書記長羅智強指出,憲法法庭變成「葉問打拳」,憲法法庭非常抬舉在野訴訟代理人的功力,安排1打4的憲法法庭,甚至高高在上的大法官還直接跳下來,變成民進黨的助拳手。昨天的準備程序庭,大法官有沒有心證已成?相信國人透過直播都看得很清楚,一個憲法法庭變成民進黨的圍毆場、變成「葉問打拳」,也真是用心良苦。
羅智強問大法官,過去30年以來民進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在這次由國民黨幫忙立法通過,難道民進黨執政下的大法官,是要打臉過去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的陳水扁、謝長廷、賴清德、林佳龍、顧立雄嗎?羅智強提到,國會改革是還給國會該有的職能,顯然昨天大法官的表現,根本不敢有所期待,而曾期待大法官是憲法的守門員,不要變成民進黨的看門狗,如今只能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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