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涉貪案,11日桃園地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500萬主導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立委黃國昌拿出公文指內政部當年火速核准。內政部長劉世芳11日反駁,該案自2013年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後,翻閱所有會議記錄,從未同意土地變更;國土署長吳欣修補充,該公文只代表「同意申請」,而非同意變更,且依規定需取得100%地主同意,都委會才會進入下一階段的討論。
華亞科學園區外一處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台塑集團前高層籌出500萬元,透過與華亞重劃會主委廖俊松交付給鄭文燦。黃國昌爆料,時任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曾函請行政院處理,時任政院秘書長的卓榮泰也火速處理,2018年內政部、經濟部經行政院指示後馬上核准,公文上明確寫出全案符合都市計畫法「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
針對黃國昌所指,國土署長吳欣修說,2013年時,「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是希望透過當時的「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的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提出,但依照審議規則,細部計畫是不會提到、審議任何土地變更,所以駁回。
吳欣修說,後來該「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希望循個案變更的方式,啟動工業區開發,這部分要徵求經濟部同意,因為個案變更做工業區的話要由經濟部同意,所以當時才會循程序提出申請。
吳欣修表示,當時內政部也請經濟部確認,而經濟部也基於基於鼓勵民間開發工業區的立場,所以當時有提,「所以才會有黃委員說的那個,那個不是同意變更的函,只是同意申請」。
「從歷次所提的內容,到目前為止,小組所開的會議都沒有同意變更內容。」吳欣修說,「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想採自辦市地重劃方式,在歷次小組會議都沒有同意,且最後一次在2022年退回去,請桃園市政府去請申請人重新送相關資料,看是否願意往下走或是這案就停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再做任何補充資料的回覆。
吳欣修強調,黃國昌拿出的函文是「同意申請」,不是同意直接變更,所有都市計畫書裡面,都會附上這樣的公文,所以並不是有單獨做特殊作業。
記者追問,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陸續提到內政部幾次?吳欣修說,一共開了5次專案小組會議,就該案所希望申請自辦重劃部分,其實規定是要100%地主同意;該案期待保護區能納入,但很早就剔除,所以也沒有所謂保護區會納入的問題,因為循的規定本來就不含保護區。
吳欣修強調,在過程中都是依照部頒的規定,只要不合規定,就一律不准,「所以現在還會停留在小組,就是因為小組沒有做成任何決議,還是請他們依照意見重新修正」。吳說,要100%同意才能達到下一個門檻,「只是一個門檻,連這門檻都沒達到,委員(內政部都委會)就不會往下討論」。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