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3歲槍手「開5槍」伏擊吳明達!法院漏夜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黃宥寧、閔文昱/台北報導 

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10日傍晚遭槍手伏擊,雙手被子彈貫穿,囊姓司機腳部也中2槍,雙雙送醫。33歲彭姓槍手犯案後隨即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並被依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稍早裁定准押禁見。

士林地院指出,彭男經訊問後,認其涉犯殺人未遂、公開持槍射擊、持有手槍等罪嫌,嫌疑重大,參以被告之供述內容與卷證資料不符,且有刪除手機對話內容,並毀損所用手機等行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被告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脫免罪責之動機,而有相當理由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核有羈押原因。

▲33歲彭姓槍手犯案後投案。(圖/記者邱中岳翻攝,下同)

▲33歲彭姓槍手。(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士林地院表示,審酌本案諸多疑點尚待檢察官釐清,兼衡被告之犯罪情節,對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危害,認上開羈押原因無從藉由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自1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回顧本起案件,吳明達10日傍晚5點多出現在大同區天龍三溫暖,不料正準備離開時,彭男突然衝出,8秒鐘內朝吳及與囊姓司機連開5槍,導致吳手部中槍,囊姓司機腳部中槍,雙雙就醫治療。事後,彭姓槍手主動前往寧夏派出所投案,交出一枝制式手槍、11發子彈,士檢獲悉後火速主動分案指揮調查。

▲▼吳明達遭槍擊,吳明達轉院。(圖/記者黃彥傑攝)

▲吳明達遭槍擊。(圖/記者黃彥傑攝)

彭姓槍手投案後聲稱,是因為被吳明達的小弟收保護費,心生不滿才會前往埋伏,打算給個教訓。但警方對於彭男的說法,持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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