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完工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聖庭/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日駁回民眾提起撤銷「淡北道路工程」二階環評審查之訴,新北市府感謝法院公證裁定,並重申誓依環評承諾兼顧環境的前提下,戮力執行淡北道路工程開闢,為淡水地區帶來更為便利的交通環境與美好的生活品質。
工務局長祝惠美表示,原告於110年3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應撤銷本案二階環評審查結論,法院歷經3年慎重審理,正式宣判駁回原告之訴,新北市府感謝高等行政法院公正裁定,認可本案環評審查的過程符合相關法律與環境保護規定。
新工處長簡必琦指出,淡北道路的計畫目的是在改善淡水地區交通壅塞狀況,提升交通運行效率並打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整個開闢計畫為兼顧開發時對環境的保護,在環評審查過程中充分考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並規劃了一系列的迴避、減輕及補償措施,足以確保在開發的同時不損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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