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左)。(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2023年)公開指稱,前閣揆蘇貞昌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2020年靠採購新冠疫苗A了1億美元,陳自認遭抹黑,告吳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今(12日)判吳子嘉須賠償300萬元,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吳子嘉本案指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立法委員吳秉叡、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訂金5000萬美元,以及疫苗採購價格有1億美元價差,陳時中、蘇貞昌等人有貪污或貪污未遂等情事,吳子嘉的言論固然基於監督政府,但本案言論性質涉及事實真偽,仍須合理查證才能免責。
法官認為,依掮客王國綸、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證詞,以及陳時中到庭作證接受吳子嘉詰問內容,加上其他書證,顯示吳子嘉本案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吳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不能阻卻違法,審酌陳時中名譽權所受侵害、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能力等,認定吳應賠陳300萬元。
本案源於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網路政論節目中,重提他先前所說衛福部2020年以每劑約50美元,向BNT原廠議價採購500萬劑疫苗、已先付5000萬美元訂金的往事,吳在節目表示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買同樣疫苗與數量、每劑只約30美元,兩者價差1億美元。
▲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告吳子嘉求償1000萬元,出庭批對方拼湊污衊「譁眾取寵」。(圖/記者黃哲民攝)
吳子嘉在節目指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買疫苗A了1億美元」、「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將近30億台幣」等語,引發譁然。陳時中批吳造謠,告吳求償1000萬元。蘇貞昌也告吳求償1000萬元,另案審理中。
陳時中本案被吳子嘉聲請傳喚作證,出庭首度揭露2020年底與BNT德國原廠議約500萬劑、每劑單價43美元。陳強調,政府絕沒故意買貴,就算買貴也不能說成貪污,批吳子嘉譁眾取寵。
陳時中指出,BNT原廠隔年(2021年)1月8日同意衛福部發布議約成功的新聞稿,同月15日卻以全球供貨吃緊為由喊卡,當時疫苗市場是賣方強勢,政府雖積極爭取,但這筆交易最後仍告吹,政府根本沒預付所謂的5000萬美元訂金。
陳時中請法官「還我一個清白」,強調採購疫苗過程可受公評,但應基於事實、不能用任意拼湊的言論污衊防疫團隊是貪污犯。陳開完庭受訪,解釋郭台銘採購BNT疫苗數量較多、交貨較晚,所以價格較低,若原廠當時願依約交貨,「1劑50美金,我也願意買」。
吳子嘉沒認錯,回敬陳時中「謝謝部長把這個合約數量跟單價,在法院公諸於世」,但衛福部當年與BNT議價,每劑仍比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採購且已交貨高出13美元,兩者同樣採購500萬劑,價差高達6500萬美元。
吳子嘉承認,衛福部向BNT原廠的採購最後沒成交,「有一個簽署失敗的合約」,但他認為這是「貪污未遂」。
法官傳訊曾任行政院長的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作證,調查東洋當時居間採購BNT疫苗破局經過,林全證稱,當時有掮客問東洋有無興趣透過對岸上海復星公司購買BNT,東洋聯繫衛福部願協助克服政府不能直接向上海復星交易的困境,幫忙採購所需的200萬劑。
林全指稱,後因上海復星報價每劑78.36美元,他覺得太離譜,「不要講衛福部,我自己在行政院也不會同意」,且社會大眾有很多誤解,東洋因此發布重訊,宣告BNT採購案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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