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條款通過! 兒少性影像「購買、持有」關7年罰百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名藝人黃子佼在違法論壇購買兒少性影像,引發全民議論,為了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罰金。

▲▼手機詐騙,偷情,滑手機,秘密訊息,不法交易。(圖/記者周宸亘攝)

▲修法之後,拍攝、購買兒少性影像都會受到重罰。(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加重行為人罪責及社區監控機制等規定,並提高刑度門檻,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罰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透過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杜絕性影像再遭到散布的狀況。

衛福部表示,本次還授權警察機關建立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以利後續犯罪偵查階段,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

▲▼ 黃子佼北檢開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黃子佼持有非法網站「創意私房」兒少性影像一案,引發社會討論。(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針對強化兒少性影像即時處理部分,當無從得知網路平台業者聯絡資訊時,或認為網頁資料所涉犯罪嫌疑情節重大時,為了避免犯罪、危害擴大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主管機關可以限制接取,避免違法兒少性影像網站不停更換網域,減少散布性影像的情況。

此外,本次修法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可以運用科技技術,在網路上主動巡查涉及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犯罪嫌疑等事情,並由數位發展主管機關依法提供相關技術協助,化被動為主動,提升防治成效。

衛福部表示,修正條例通過之後,會積極跨部會研修相關授權子法、行政流程與配套措施,希望能完善性影像移除機制,並與相關部會合作,以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性影像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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