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誤成小三1次就中「主動打電話給正宮」 人夫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明(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A女,甚至讓A女受孕並墮胎,後來是A女主動打電話告知正宮,整起事件才曝光。正宮憤而對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由於現有證據無法證明A女是在知道阿明已婚的狀態下交往,屏東地院僅判阿明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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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知道阿明已婚之後,主動打電話告知正宮。(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阿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現已離婚)與A女發生婚外情,兩人長期過從甚密、同居,甚至發生性行為,導致A女受孕並墮胎,她直到去年3月間接到A女主動打來的電話,才曉得阿明外遇的事情,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

A女僅表示,她當時不知道阿明已婚。阿明則辯稱,和A女只發生過1次性行為,當時是他謊稱沒有婚姻關係並展開追求,後來被A女發現已婚的事情,他才坦承自己是有婦之夫,A女也在知曉的當天馬上打電話告知妻子,他事後有向妻子認錯並尋求原諒。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從阿明的臉書大頭貼、雙方對話紀錄看來,僅能確認他與A女有不正當往來關係,但無法推認A女當時是否知道阿明已婚;另外,在證據錄音譯文中,A女多次表明不知道阿明已婚,衡諸常情,如果A女知道交往對象已婚,應當會懼怕正宮知曉此事,若無其他變因,不太可能突然向正宮坦白。

法官表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阿明和A女有長期交往及同居的狀況,最終僅判阿明應賠償妻子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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