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羈押禁見。對此,前總統陳水扁昨(13日)貼出過往報導指出,扁案、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竟然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天底下就有這麼巧的事」!
「鄭文燦涉貪案」日前1200萬交保,但遭到高院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郭豫珍」,發回更裁。而巧合的是,2008年陳水扁同樣涉貪遭到起訴,他的抗告案也是由法官「郭豫珍」作出撤銷發回決定。
對此,陳水扁於臉書表示,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竟然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都是那位喜歡穿旗袍的女法官。
▼陳水扁貼出過往報導,扁案與燦案同位法官。(圖/翻攝自Facebook/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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