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黃瑋震遭黃姓男子開賓士逆向撞死。(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吸毒駕車實在害人無窮!繼北市文山區5月11日發生黑幫成員拉K後開BMW撞死停等紅綠燈騎士後,新北市三重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7月13日也遭吸食「喪屍煙油」菸彈的駕駛開賓士車高速衝撞死亡,刑事局14日針對毒駕致死案件頻傳,將提出對策因應。
刑事局指出,根據全台警方近期查緝新興毒品使用情況,含麻醉鎮靜劑「依托咪酯」的菸彈煙油有擴大濫用的情況,法務部在今年6月13日決議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將列為第三級毒品,將須等決議預告及公告後納管,正視列為第三級毒品。
在法務部法制作業期間,警政署已在7-8月青春專案期間當含有「依托咪酯」的毒品氾濫情況加強掃蕩,以防堵是類毒品繼續在市面流竄。
另外警政署配合行政院公告修正刑法185-3條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制定執法程序及蒐證標準,因毒駕導致民眾重傷、死亡者,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並得依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開罰。毒駕致人與死者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如肇事人致人重傷死亡,吊銷其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警政署並通令全台警察機關加強查緝吸毒駕車違法行為,除涉犯《刑法》185-3條毒駕公共危險罪外,未來毒駕移送法辦,警方一律建請檢察官向法院申請羈押嫌犯,並要求警員落實蒐證,必須製做「測試觀察紀錄表」並採驗犯嫌尿液,完備蒐證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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