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戴若涵/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2月29日開著偷來的小貨車一路狂飆,先是撞死劉姓巡路員後,又開車衝進基隆八堵分駐所,將坐在值班台前的執勤員警蘇昱鴻撞死。事後基隆警方向上呈報「因公殉職」,但警政署認為未達標準,請基隆市警局以「因公死亡」重新呈報,引發譁然。對此,警政署回應了。
▲貨車衝撞基隆市警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24歲員警蘇昱鴻傷重不治。(資料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警政署表示,本案先前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外,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的要件,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
警政署指出,案經基隆市警察局於6月再次函報,正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警政署強調,本案還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召開審議會議,全力協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恤。
▲蘇母相驗時到場,當場痛哭失聲。(資料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簡男2月29日晚間從貢寮澳底漁港附近竊走一部小貨車,接著沿台62線往基隆方向一路狂飆。途中他在台62線西向16公里處,先將劉姓巡路員撞飛,造成劉男重傷送醫不治。
簡男犯案後又開車高速衝進八堵分駐所,當場撞死正在值班台前值勤的24歲員警蘇昱鴻,還撞傷另一名女警廖訢恬。簡男犯後隨即下車,沿著鐵道網暖暖方向一路奔逃,跑了約1.3公里後,遭台鐵4248次區間車撞上,當場死亡。
基隆市警察局3月向上呈報蘇昱鴻是「因公殉職」,但警政署認為,未達「因公殉職」的標準,蘇昱鴻的狀況應是「因公死亡」,因此請基隆市警察局重新補充資料呈報,基隆市警察局6月再重新呈報警政署,目前仍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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