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沒遲到!「晚22分鐘現身」原因曝光…2律師法庭外待命打PASS

記者黃哲民、劉昌松、戴若涵/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在2023年的#Metoo浪潮中遭爆多年前性騷醜事,他在網路上認錯道歉,更變身自走砲狂掃演藝圈,雖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但遭檢警查出,他持有7支未成年不雅片,原獲緩起訴處分,受到輿論撻伐,高檢署撤銷發回重新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5日下午首度開庭,他因擔心遭媒體包圍提問,刻意等前一庭開完,火速步入法院。

▲▼藝人黃子佼兒少條例北院開庭  。(圖/記者李毓康攝)

▲▼藝人黃子佼赴北院開庭 。(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黃子佼捲入#Metoo風暴後,陸續遭爆料強吻未成年少女、強拍裸照,更有一名女子提告性侵,北檢收案後,隨即指揮台北市婦幼隊進行調查,於2023年8月初持搜索票前往其住家、工作室等處搜索,並帶走電腦、手機等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諭知黃子佼以35萬元金額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騷擾、接觸與跟蹤、危害被害人及其家屬。

黃子佼事後與當事人和解,但檢警在偵辦過程中發現,黃子佼一個4TB的隨身硬碟中,存有上百部色情片,其中7部竟是未成年少女裸露胸部、陰部的性愛片,經查影片是購自惡名昭彰、專賣素人偷拍片的「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日期則是從2017年8月至2023年7月,橫跨6年時間,除此之外,黃子佼還是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

▲▼藝人黃子佼兒少條例北院開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地檢署考量,黃子佼到案後表示悔意、無前科,本件所涉《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法定最重為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非重罪,給予緩起訴2年的處分,須支付國庫120萬元,親寫1200字悔過書。

處分一出後引發社會輿論,不少民代、婦幼團體疾呼應重懲黃子佼,高檢署4月發回北檢續查,北檢5月將其起訴,並建請法官沒收其硬碟。

▲▼藝人黃子佼兒少條例北院開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地方法院原訂15日下午3時30分針對此案首度開庭,現場媒體卻遲遲未見黃子佼身影出現,直至下午3時52分,黃子佼才戴著白色鴨舌帽,穿著深藍色襯衫,雙眼無神地現身。

現場媒體原以為黃子佼開庭遲到,而後才發現,原來黃子佼的2名律師為避免他在法庭外等候時,會遭媒體群起發問,事先在庭外待命,等到前一庭於下午3時50分開完,準備輪到黃子佼開庭時,才通知黃子佼現身,時間掐得非常準,不讓黃子佼有被媒體逮住的任何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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