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呼籲國會完成法務部報行政院通過的《科技偵查法》立法。(示意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賦予政府針對濫用電商廣告、虛擬貨幣與電子支付等行為的管制處罰依據,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認為,新法將有助於防詐,但科技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主則《刑事訴訟法》的司法院卻放空6年,劍青檢改呼籲,與其讓幾無科偵專業的司法院舊法新修,不如盡速通過行政院版的新法《科技偵查法》,強化打詐力道。
劍青檢改15日發布聲明表示,儘管國會諸多法案紛擾,然朝野立委仍願意對打詐專法此等民生法案求同存異,終能順利完成黨團協商及三讀通過,足見同舟共濟,重視民生之心。本會亦感謝立委吳宗憲、黃國昌、鍾佳濱及郭國文在4月蒞臨打詐實務研討會的評論人,他們在研討會上允諾支持推動打詐立法,實質上也推動開啟了打詐立法的新篇章
但是隨著新科技詐騙、境外或繞境手法、軟硬體規避工具的暴增,詐騙團體的科技工具大幅進化,劍青檢改認為,第一線檢警面對海量案件、無法溯源的困境,已面臨巨大壓力,科技偵查法制化的立法需求已刻不容緩。
劍青檢改指出,學界認為科技偵查法制的立法體例,應該在現有的《刑事訴訟法》新增專章為宜,自屬正確,然而過去幾年,司法院或因心態保守,或因資訊不足,或因缺乏專業,不曾主動提出任何草案,即使屢經呼籲修法,其亦不動如山;甚至,學界高分貝提醒德國刑事訴訟法近年來大幅增修科偵條文,司法院仍置若罔聞,完全放空六年。
劍青檢改認為,在此等荒怠無奈下,方有法務部另行提出科偵專法草案之窘境;而即使在法務部提出草案後,司法院亦表態贊成由法務部以專法訂之。近日,更係因有心立委之督促,司法院才勉強「觀摩」從而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版本。
劍青檢改對司法院能否主則科技偵查表示疑問,尤其,司法院幾無涉獵科偵之法規人員,更無法比肩行政院能徵調各級機關科技人才,當面對日新月異、不斷演化之各式科技及軟硬體工具,如何期待司法院能即時研修回應?制定適切的施行細則及作業辦法?讓劍青檢改也替司法院感到憂心。
劍青檢改會認為,儘管立法體例本該如何,但考慮到詐騙團體的威脅和科技的快速演進,現階段採取科技偵查專法可能是台灣無奈但更有效的做法。劍青檢改會呼籲重新考量主管機關的專業性和未來修法的展望性,期待能在打詐專法新篇章之後,為科技偵查法制再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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