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刀住院13天欠104萬!醫院討嘸錢提告 病患:錢被詐團騙走了

病房,病床。(圖/免費圖庫Pixabay)

▲潘姓病患積欠國泰醫院103萬餘元醫療等費用。(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潘姓男子因心臟疾病住進國泰醫院,期間使用多種自費項目,短短13天累積104萬餘元,其母僅支付1萬元與院方簽立「欠繳醫療費用切結書」,院方為討回費用提告。士林地院審理時,潘男說湊到5、60萬交給父親保管,但卻被詐騙集團詐騙一空,父親也去世,無力償還。

國泰主張,潘男因心臟疾病於2023年5月10日簽署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雙方成立醫療契約,其母了解兒子病情、全民健保及各項費用標準後,簽署「國泰綜合醫院自費或健保自付差額醫材同意書」、「健保患者入住超等病房(單人房、雙人房)自付差額同意書」等。

潘男從5月25日住院至6月7日,應支付醫療及其他相關費用共104萬3001元,但其母僅在6月7日付1萬元,就剩餘103萬3001元簽立「欠繳醫療費用切結書」,承諾支付,但院方遲遲未收到錢,只好拿著醫療契約、同意書等提告,請求潘男及潘母如數給付。

潘男挨告向法官說,本來今年2月湊到5、60萬想償還,並交由父親保管,但遭詐騙集團騙光,父親也於5月1日過世,目前無力償還;潘母說,雖然一時無法清償債務,但願分期償還。

士院民事法官認國泰醫院對被告的債務請求是合理的,判賠103萬3001元,但由於被告間是連帶債務關係,只要其中一個人償還債務,另一個人就不需要再償還該部分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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