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母親餵完5月大女兒離開房內,再返回女兒已卡在床鋪與床頭櫃隙縫沒了呼吸心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部1名母親在家幫5個月大女兒餵奶完後,放置床上趴睡,孰料4小時再進房內,女兒已卡在床鋪與床頭櫃間縫隙沒反應,雖緊急進行心肺復甦術、打119求救,女嬰仍因食物反溢窒息身亡。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予以緩起訴,期間為1年,條件為寫悔過書。
緩起訴指出,今年4月29日下午3時許,新手媽餵寶貝愛女餵奶完畢,將其放置在房間床上趴睡,但她忽略女兒已5個大,隨時會有翻身及踢動雙腳造成移動導致窒息可能,卻離開房間,直到晚間7時40分再度回房,女兒已卡在床鋪與床頭櫃之間縫隙沒反應。
她著急將女兒抱出並撥打119求救,同時對女兒施以心肺復甦術,但女兒仍因食物反溢,使呼吸道黏稠物阻塞因而窒息死亡。
偵查時母親認罪且哀慟不已,檢察官考量被告為女嬰實際照顧者,但疏未注意嬰兒甫餵奶完畢而有溢奶窒息風險,讓被害人獨自熟睡在房間床上,其過失與被害人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審酌被告為死者生母,此事故中罹喪至親,哀痛逾恆,歷此訴訟程序,應對於照顧小孩注意有所認識及警惕,認以緩起訴為適當,緩起訴期間為1年,命當庭立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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