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韓國瑜三讀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8位民眾黨立委未投票的狀況下,藍營以52票對上綠營51票,刪除NCC委員的萬年條款,改成NCC委員任期4年、並僅能連任一次的規定。
現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NCC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長提名並指定1名為主委、1名為副主委,名單送交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修法前並未規定NCC委員連任限制,若任期屆滿,但因為各種狀況未依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且不受任期限制,被稱為「萬年條款」。修改後改為NCC委員任期4年,只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 而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止。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該3個月補足提名。
立院同時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本屆NCC委員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宣示不再接受政院提名,也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指出,NCC委員本應為任期制,不應無限期連任,違背民主精神的「萬年委員」更不可能為社會接受。今天修法是相當公平的做法。例如考試院、監察院及大法官等其他相關機關之委員在立法院不同意情況下,均無法繼續延任。NCC 委員不應例外,難道位階高於大法官或監察委員嗎?
葉元之反問,如果可以保障舊的委員繼續延任下去,甚至做得不好還能繼續做,也太奇怪了。不光是國民黨立委不滿NCC表現,原本民進黨立委對NCC有所期待,例如自由時報傳出陸媒介入政論節目後,民進黨立委隔天就把NCC和調查中共介入掛上等號,結果過了幾個禮拜,NCC完全沒有動作,除了發文詢問公學會有無會員有類似狀況,沒人承認,調查就此結束,顯然NCC現任委員表現也很不符合民進黨立委期望。
葉元之也說,行政院長卓榮泰之前遲遲未與立法院溝通新的4位NCC委員提名人選,就是因為心中還有NCC現任主委陳耀祥這個寶,認為即便新人選未獲立法院同意,還有陳耀祥可以按原規定延任,如此盤算,態度才會如此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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