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和舅舅上摩鐵前,特別關掉手機定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15歲少女小潔(化名)和舅舅平常感情不錯,2022年8月間,舅舅回到高雄老家探望長輩,竟趁機約小潔外出到摩鐵激戰,小潔怕爸媽發現,還刻意關閉手機定位長達 4個小時,後來爸媽得知此事崩潰,氣得對舅舅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他徒刑10月。
判決指出,舅舅是2022年8月間從外地返回高雄祖父母家省親,同年8月17日下午2時許,他傳LINE約小潔外出遊玩,兩人玩到晚上8點多,舅舅開車直衝摩鐵,和小潔開房間激戰,事後媽媽發現小潔神情有異,追問之下才知道女兒竟和舅舅上床了,崩潰報警提告。
檢、警調查時,舅舅辯稱他沒有違反小潔的意願,因為在案發前,他就和小潔互動密切,他揪小潔到摩鐵時,小潔不但沒拒絕,還出言附和,而且他和小潔在前一年6月就曾發生過性關係,小潔事後還傳「想你了」、「摸摸頭」的貼圖,顯示雙方互動尚佳,關係亦親近,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
法院審理時,舅舅坦承有和小潔發生性關係,但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他稱當準備上摩鐵時,小潔還自行關閉可由爸媽追蹤的定位系統,事後也向父母搪塞說是去檳榔攤吃飯,而且在摩鐵內,他也先去洗澡,如果小潔不是自願,也可趁機呼救逃跑,這些都與被性侵的常理不符。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舅舅應該沒有違反小潔意願對其性交,但因小潔只有15歲,所以還是觸犯了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他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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