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聞社中校孔繁嘉淪共諜 法官斥「背叛國家危害安全」下場曝

▲前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涉嫌為中國情照單位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三度邀約國軍現役軍官到國外旅遊,前後收受中方11萬7000美金,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前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涉嫌為中國情治單位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三度邀約國軍現役軍官到國外旅遊,前後收受中方11萬7000美金,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國防部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自2006年起被大陸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向身邊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旅遊,提供大陸地區吸收軍官機會卻受挫,桃園地檢署去年底依貪汙、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依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美金11萬7000元、人民幣6萬元及相關物品均沒入,還可上訴。

此案源於前金門駐地記者、金門縣安全旅行社邵姓負責人於2002年起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先後吸收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孔繁嘉等現役軍官,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長期蒐證,查出孔於2006年間遭大陸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發展組織,三度以免費招待越南旅遊等條件,誘使現役或退役同袍軍官,提供大陸情報單位接觸、吸收機會,所幸同袍皆未同意加入,但孔前後收受大陸情報單位美金11萬7000元、人民幣6萬元,桃園地檢署於去年12月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第5條之為中國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

桃院審理時,被告孔坦承犯行不諱,法官認為,孔曾任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受國軍長期栽培,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卻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危害軍譽及民心士氣,更以招待旅遊方式欲吸收我軍官,而為中國廈門四辦發展組織,幸未得逞,且行為長達十餘年之久,且收受對岸情報利誘,其背叛國家之舉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法官今天審結依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美金11萬7000元、人民幣6萬元之物均沒收,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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