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會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查獲走私疫苗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屏東縣及雲林縣警方會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單位追查,查獲薛、郎兩男及林女、蔡女4人,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全案調查證據完畢,偵查終結,日前依法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於112年底接獲情資,指出有業者涉嫌自大陸地區走私非法禽流感疫苗,乃指派陳昱璇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屏東縣刑大、里警港分局、雲林縣刑大、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機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
經專案小組嚴密蒐證、確認違法輸入及販賣網絡後,分別於今年1月及3月對薛男等人住家執行搜索,查獲疑似禽流感疫苗445瓶、疑似家禽血清60瓶、非法疫苗60瓶及施打工具等證物,即時阻絕上開非法疫苗流入市面;惟薛男於3月27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第1項之製造動物用禁藥及第35條 第1項之販賣動物用禁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共犯、湮滅證據之虞,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期間法院裁定准予延長羈押。
經查,薛等人知悉其客戶之養殖場有使用禽流感疫苗之需求,自112年3月起至同年5月止,由薛男、林女向郎男購買數量不詳之禽流感疫苗後,存放在屏東縣住處內。薛等人後來向李男(通緝中)購買價格更低的禽流感疫苗,自113年1月23日前某日,至某屠宰場購買血清,在上址住處,將之分離出血塊,並添加鴨肝精、抗生素、葡萄糖等物,擅自製造含有活菌、用於注射動物增加抵抗力之動物用藥品。再於不詳時間,將上開血清施打於不詳養殖場。
屏東地檢署表示,此等非法製造及販賣動物用偽禁藥品之犯罪行為,已嚴重戕害牲畜及食用者健康,危害甚鉅,且事實上直接影響食用民眾之健康,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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