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海軍爆發某艦長對女下屬性侵未遂醜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海軍艦隊某呂姓艦長和一群下屬去KTV唱歌喝酒,散場時假借酒醉,拉女下屬小美(化名)到飯店休息,將她強壓在床上意圖性侵,幸虧小美進房時就向同袍求救,經同袍從飯店櫃台打電話來,呂男獸行遭打斷才罷手。全案爆發後,呂男遭到撤職,基隆地院也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呂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基隆海軍艦隊指揮部某軍艦呂姓艦長於2019年5月23日凌晨0時許,帶女下屬小美等9人到基隆市好樂迪歡唱喝酒,結束後眾人要返回軍艦,呂男和小美落在隊伍後頭,呂男趁機將小美拉到小巷,以酒醉為由,帶小美找飯店休息。
呂男一進房內,就自行將全身脫光,小美看了大吃一驚,立即跑進廁所並將房門反鎖,此時正巧輔導長不見兩人蹤影,打電話詢問小美,小美立即求救並告知位置,輔導長雖在15分鐘後趕到飯店房間門外,卻表示「他不能以中校的身份開上校的門」,要小美自己想辦法衝出來。
小美只好打開廁所門往外衝,不料呂男就守在廁所門口,抓住小美雙臂拖到床上壓制,跨坐在她身上強脫衣猥褻,小美不敢激烈反抗,不斷以「會懷孕」、「沒有戴保險套」拒絕,幸好此時輔導長利用飯店櫃檯打電話到房內,呂男站起來接電話後,就穿上衣服和輔導長離去,才未性侵得逞。事後小美向軍中友人訴苦,透過友人告知處理違反軍紀的同事,再向軍中監察部門舉報,全案才曝光。
全案審理時,呂男表示不認罪,聲稱當天和小美相約而去,但為何而去已記不清楚,因當天喝了不少酒,可能是酒後亂性。輔導長則作證說,他覺得艦長和小美是暗通款曲,因為他看房客登記的名字是女生。當時小美都有能力衝去廁所鎖門,而艦長又喝多,不知道小美為何不能自己衝出來,只要推一下艦長就好,小美又不是弱不禁風的體格。
▲女軍人險遭長官性侵,輔導長卻要她息事寧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小美證稱,她和艦長沒有私交,艦長對她來說有威嚴,會怕他,平常也不會靠近他。案發後艦長仍會性騷擾她,她只要在沒有攝影機的地方就會害怕,但輔導長要她「當作沒有這件事,因為他們都有家庭小孩」,說要請艦長記她大功,讓她聽了非常氣憤,而後艦長也有打LINE來道歉,都被她錄下來。
其他同袍證稱,曾看到呂男在飯局對其他女性長官有勾肩、摟抱的動作,看得出來女性軍官有推辭的樣子,在吃飯的場合,或私底下出去,呂男大概7、8成都會陪在女性同事的旁邊,經常對女性有肢體接觸。而當天在KTV裡,小美就有閃躲呂男肢體接觸的情形。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和其他同袍證詞,包含在小美內衣等處檢驗出呂男的DNA,判定呂男利用小美酒醉之際,無視她抵抗強制性交未遂,讓小美深感羞忿、無法釋懷排解,認為她身為國軍,原本相當信任軍方,但處理過程不斷受挫,從調查到偵查,經過2次再議發回,到第3次才起訴,還要獨自面對耳語和指責,案發至今5年都無法再次面對加害人,精神受創甚深。
法官審酌呂男犯後未見悔意,軍職遭撤職後正進行行政訴訟,沒領到退休金等情,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另輔導長因企圖掩蓋呂男行徑,遊說小美放棄究責,還建議她向呂男討19萬賠償就好,經海軍艦隊指揮部以「怠忽職責」之違失行為為由,記輔導長大過2次並核定退伍。輔導長不服,循序提出行政訴訟,遭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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