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及勵馨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引來各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吳沛憶與勵馨基金會1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林月琴指出,111年7月第一案家長確認有報案,教育局卻無積極處理,要求加害人暫離校園,而目前第一審中的A案受害6名孩童成立,到後面7名孩童的B案卻不成立,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說調查情形請家長自己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
林月琴說,第一案家長報案,警政單位24小時內就會轉知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也有轉知教育局。且教育局明明早在之前就可以依照110年國教署函知的《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規定,請「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但教育局卻無積極處理。而且如果教育局當時就有調多日監視器察看,那為什麼不知道該園有嚴重的監視器死角問題?也沒有要求高度爭議的業者加裝監視器?
林月琴指出,112年7月多名孩童受害,事件大爆發且狼師被羈押後,教育局不停向家長表示,112年3月相關法規通過後,違法事件調查才歸他們管。教育局更表示111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因為沒有家長到教育局「立案」,但明明家長有報案,社會局管轄的家防中心有受理,有轉知教育局,且家防中心內部開擴大會議討論時,教育局也有到場,但教育局卻一直要講說,社會局沒有將相關資料和名單給教育局,所以才無法處理,那111年7月發生第一例案件時,到底是台北市政府的哪個局處要負責?
林月琴表示,112年7月案發後,教育局行政調查A案6個孩子成立並裁罰,B案7個孩子卻表示查無證據因此不成立,原因是什麼。且家長至今也未收到調查結果,教育局還說調查情形請家長自己上網查看市府新聞稿,家長們始終不明白不成立的原因為何?7月案發時,受害者家長表示要幫忙教育局指認和釐清幼兒園監視器時,教育局以人力不足無法陪同查閱監視器、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非正當理由不能洩漏公開等理由推託,而後又表示因幼兒園監視器內有「其他兒童」的影像,恐無法讓家長幫忙指認。
▲北市狼師案問題時序。(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吳沛憶也提出北市府在該案的三大缺失,包括只看監視器就結案,未進行訪談調查;司法調查期間,未將狼師停職;家長調閱監視器,教育局竟要園方陪同?
吳沛憶批評,在去年112年8月的會議上,家長要求看幼兒園的監視器,教育局雖然答應家長可以看,卻要求需在涉案幼兒園陪同和同意下才可以看,但相關法規根本沒規定幼兒園要陪同,教育局憑什麼做此要求?何況在去年7月幼兒園的說明會上,園長就不斷幫嫌犯,也就是園長的兒子說情。說嫌犯很認真、很有愛心、都最晚才走,並聲稱是幾名家長和兒童亂說話,並威脅家長,只要對外討論就會提告,讓家長們不敢在第一時間幫助兒童與求救。對於這種顯然有包庇嫌犯和恐嚇家長疑慮的幼兒園業者,教育局卻要受害者家長跟嫌犯媽媽一起看監視器,這是什麼「請鬼拿藥單」的安排?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