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車站前廣場移工武術團大火拚,警帶回39人。(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火車站前廣場去年發生移工武術社團打群架,造成1死1重傷,近日被告(RI)安男羈押期滿,法官認被告案發後將折疊刀丟入水溝試圖湮滅證據,有逃亡之虞,至今仍否認起訴事實,認為是傷人致死,不應以殺人罪嫌起訴,因此裁定自7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
▲彰化火車站前廣場移工武術團大火拚。(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依據法院裁定書內容指出,被告RI前經訊問後,法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案發後又將行兇用折疊刀丟棄於水溝中,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衡酌比例原則,認有羈押必要,於2023年12月29日裁定羈押、今年3月29日、5月29日再延長羈押。
法官審酌,被告依殺人等罪嫌起訴,犯罪嫌疑重大,尤其被告為印尼籍,僅是來台工作,可隨時出境返國,加上辯護律師認為是傷害致死罪嫌,對於起訴事實至今仍有否認之處,認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自7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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