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失婚女子將棉被及床罩堆置在八爪椅打火機點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失婚女子去年5月間,在男性友人房內放火後蹲在一旁欣賞,被薰到全臉烏黑還不肯逃,所幸保全發現報案,半年後,她又跑到摩鐵,將棉被床罩堆置在八爪椅上後點火,差點又將摩鐵燒了,她遭逮後還詭辯「我沒有燒,我只是抽菸而已」,遭證人打臉當時她躺在床上說「心情不好,想要放把火燒了」,全案日前審結,法官依2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她應執行6年徒刑。
依據判決書內容,女子2023年5月11日10時許,在劉姓友人房屋內,因為不明原因,將衣物、掛簾等易燃物品及延長線、筆記型電腦上蓋外殼,全堆在主臥室床鋪邊地面,用打火機引燃,結果延燒到床鋪棉被,造成地面磁磚受熱破裂。但她不但沒有求援,反而蹲坐在火源旁,忍受熱度及濃煙賞火,被燻到臉孔烏黑、鼻涕直流,也不打算逃生,所幸社區保全發現立刻撥打119及時撲滅火勢。
▲女子又到男姓友人的社區住處放火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同年11月12日,女子又跑到一家摩鐵,先是破壞電風扇,到了晚上8點多,她又將房間裡的棉被、床罩,全堆在八爪椅上,再拿打火機點火引燃,結果地板因被燒出好幾個破洞,燃燒產生的濃煙觸發火災警報,旅館職員發現持滅火器前往現場搶救,當時女子卻躺在床上說「心情不好,想要放把火燒了」。
女子被移送法辦後,辯稱「我沒有燒,只是抽菸而已」、「我不是故意放火,我用打火機點火抽菸,然後我就把菸蒂放在桌子上,我就忘記,進去洗澡洗衣服…我一開始只看到煙,我拿棉被跟床罩滅火」。
法官採信證人說法,認定她2次引發火災,卻在犯後辯稱不慎失火,避重就輕,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及建築物未遂罪,累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4年6月。共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事實上,女子2017年時,就曾因為與男友吵架,買2桶共3500cc的汽油揚言要縱火,被判拘役10天,沒想到事隔6年,又兩度縱火,險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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