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海削12.5億!鄭文逸「鼻塞衛生紙」被捕 提審突喊卡入獄了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大同(2371)公司大股東鄭文逸利用大陸資金結合炒手鄒興華、林振興等人,炒作大同股價,賺取12.5億元差價,全案重判13年半,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後,北檢指揮調查局拘捕3人。孰料,3人認拘提程序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法官認程序有待釐清,本要傳喚承辦調查官,但鄭在庭上突喊卡,稱「身體太累」,當庭撤回決定先入監。

今(19日)清晨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官持拘票前往鄭、鄒、林住處執行拘提,3人卻對拘提程序提出質疑,鄒於調查局立即提出提審聲請,而鄭、林則在到達地檢署後才向法院聲請提審。

▲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價遭判刑確定,被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拘提到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價遭判刑確定,被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拘提到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北院下午緊急開庭,虛弱的鄭文逸其左鼻孔插衛生紙,看上去頗虛弱,其律師表示,此次拘提過程違法且檢方核發拘票不符法律程序;鄭則拿麥克風說,早上6點多,約有5、6個調查官突上門,告訴他「判決確定」接著拿出拘票要其簽名,但調查官也沒說可以找辯護人,僅說「有意見可跟檢察官或法官提出」,接著就被要求整理衣服,隨後被帶回調查局。

法官問調查官是否上手銬的情況,並問鄭是否曾拒絕前往調查局,鄭回「我雖然沒有拒絕,但也沒有自願前往,因為沒機會拒絕」,只是反問調查官「程序上合法嗎?」對方只回可以聲請法院提審。

鄒興華眼含淚水,語氣哽咽地解釋,母親目前在加護病房,深知案件已定讞,且會配合執行,但只希望能夠獲得幾天時間來安排家裡的事,並對被迅速拘提感到極度無奈和絕望,其語調中透露出深深的無助和悲哀。

▲大同炒股案金主林振興。(圖/記者劉昌松攝)

▲大同炒股案金主林振興。(圖/記者劉昌松攝)

法官對於鄒、林的情況表示,調查官已依合法程序進行了法律權益告知,拘提逮捕的程序並無不妥,當庭駁回他們的聲請。但是針對鄭文逸的情況,則認仍需釐清調查官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決定傳喚調查官到庭進行說明,並諭知讓他先到候審室等待。

鄭聽完法官將傳喚調查官後,立刻透過律師說「撤回聲請」,其律師解釋,一大早被帶走,身體太累又加上狀況不好,不希望再耗費時間調查,決定先入監。法官最後諭知3人一併解還檢方發監執行。

▲▼  鄭文逸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鄭文逸戴電子腳鐐長達239天,因要發監執行故先拆除放白色塑膠袋,再赴鄭家把接收器移除。(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去年11月23日高院認鄭文逸擁日本永久居留證、其家人也是日本籍,在海外有豐厚資產,恐有逃亡之虞,為防止逃匿,命他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等科技監控設備,且要求「定時限制住居」。

鄭文逸就在配戴電子腳環第239天後,因今發監執行故拆除,檢方則派車戒護赴他家將居家讀取器等拆除,正式進入監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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