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隆(化名)與小花(化名)經由仲介介紹結婚,沒想到婚後小花只住了幾天就落跑,這21年來他抱持消極、得過且過的態度生活,直到2年前生病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經女兒提醒,擔心會衍生法律上的困擾,因而決定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並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小花離開之後,阿隆遲遲沒有著手處理兩人的婚姻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隆在判決書中主張,2003年間他透過婚姻仲介認識中國籍女子小花,兩人決定結婚,沒想到結婚登記辦理完畢之後,小花只住了幾天就落跑,他曾請婚姻仲介幫忙找人,無奈至今都沒有消息,過去這21年他都是抱持消極、得過且過的態度生活,所以遲遲沒有著手處理這段婚姻關係。
阿隆表示,2年前他因病無法繼續工作,生活不能自理,都是由女兒(與前妻所生)協助照護,女兒見他一直沒有處理與小花的婚姻關係,覺得不妥,擔心會衍生法律上的困擾,他這才終於下定決心,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
而小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隆與小花婚後僅同住短短幾天,小花就因為不明原因離開,與阿隆斷絕聯繫至今,雙方的婚姻確實已經產生破綻,阿隆非唯一有責的一方,最終裁定准許他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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