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罰單剋星」電動遮牌器 男辯:只是電子產品...下場曝

▲桃園市徐姓男子去年10月間至今年4月間在網路販售「遮牌神器」之電動遮牌器,被國道警方刑警大隊查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桃園市徐姓男子去年10月間至今年4月間在網路販售「遮牌神器」之電動遮牌器,被國道警方刑警大隊查獲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徐姓男子於去年10月間至今年4月間,在網路購物平台公然販售電動遮牌器,還標榜「罰單剋星」、「檢舉達人掰掰」,國道警察局刑警大隊循線查獲,徐男至少販售24組電動遮牌器;桃檢調查時,徐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是電子產品,使用者購買後要做什麼,都是買家的個人行為,檢察官認為徐涉嫌煽惑他人違反法令,偵結依妨害秩序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28歲的徐姓男子於去年10月9日起至今年4月11日,透過網路購物平台販售文字遮牌神器,還以「罰單剋星」、「檢舉達人掰掰」、「不再違規被檢舉扣牌」等廣告,國道警刑警大隊於網路上查獲後,循線查獲徐男到案,警方查出徐男至少販售24組遮牌神器,獲利至少數萬元,警方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調查時,徐男否認犯行,辯稱是跟大陸廠商合作販售,由廠商撰寫貼文內容,他則負責聯繫買家,買家購買後用途是其個人行為,他無從干預,且電子產品,沒有善惡或規範的價值判斷問題。

檢方查出徐販售的遮牌神器,是電動、可遙控,買家購買後安裝在汽車或機車牌照上,按下遙控器就能降下黑幕遮住牌照,但遮牌器用途,僅是躲避警方查緝,且已列為交通法規所禁止使用,徐男以行銷手法促銷,已觸犯刑法之「煽惑他人違背法令」妨害秩序罪,檢方偵結依妨害秩序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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