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杯摸我」小二女童三度遭侵犯 無照安親班狼師重判10年

▲▼女童,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南投安親班狼師3度指侵小二女童,遭判10年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陳姓男子和妻子無照開立安親班,趁機對班上小二女童安安(化名)伸狼爪,3度摸胸、指侵安安,犯行曝光後,還想拿2萬元和安安母親私了,法庭上也堅不認罪。南投地院審理,依3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在安親班擔任司機接送學生,並輔導學生數學課業。2020年間,陳男批改作業時,有其他小朋友坐他大腿上,安安見狀也要求坐陳男大腿,陳男便趁機拿書遮擋,對安安摸胸指侵。同年,陳男又趁接送安安回家時,再度撫摸、指侵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安安。

2022年元宵燈會期間,陳男開車載安親班學生參加燈會展場旁的活動,返家時車內只剩安安一人,陳男又再度指侵得逞。而後安安向學校老師表示「杯杯(陳男)摸我」,全案才曝光。

陳男雖在審理時否認犯行,不過法官檢視證據,陳男自承在2022年4月13日到安安家,返家後打電話給安安父母說要賠2萬元,表示「我只是弄她那個(觸摸安安下體)只是在周圍…」、「反正,做就是做了,我不會否認」、「她真的很可愛,又很會撒嬌…」、「我真的可以發誓我沒有給她破壞,就是只有跟她摸一下而已…你可以帶她去檢查」,又對妻子坦承有「揮(觸碰)」到安安的胸部。

法官認為,陳男所謂「破壞」,指的是未讓安安處女膜破裂,且安安證詞與母親發現她陰部發紅,以及驗傷診斷結果的傷勢都相合,判定陳男對安安摸胸、指侵3次,審酌陳男至今否認犯行、不見悔意,依3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0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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