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區某連鎖超商發生糾紛,阮姓顧客與國中生因排隊結帳爆發口角,因動手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打人就是不對!北市士林區某連鎖超商,1名45歲阮姓男顧客疑不滿站在收銀機前的國中生顧著聊天不結帳,決定向前「插隊」,國中生見狀立刻出聲喝斥,阮男當場失控,揮拳攻擊國中生,一旁顧客嚇壞立刻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去年12月18日下午4時正值放學高峰,13歲國中生小龍(化名)與同學一同到超商消費,當他們排隊時,阮男見小龍未立即結帳,決定走向前插隊,小龍見狀立刻脫口喊了一聲「大叔!你插什麼隊」,阮男情緒失控出手毆打小龍臉部,一旁的人看傻眼當場報警。
事後,小龍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醫院檢查,確認其左側口角挫瘀傷和左側口腔黏膜擦傷等傷害,並決定報警提告。檢方依傷害罪對阮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阮男坦承犯行也知道小龍未滿18歲,法官審酌他與小龍產生爭執後,不思以和平理性方式處理,反卻動手毆打,這種行為是不可接受的,應以兒少法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