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國中生與學運認識的男大生發生性行為後,心理受創接受治療並決定提告。(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江姓男子在9年前參加「反課綱學運」,認識了當時念國中的女學生,2人在學運活動後相約見面,在江男住處發生過3次性行為,時至今日,女學生心中陰霾難掃,求助心理諮商後,覺得自己當時年幼受委屈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罪嫌起訴江男。
反課綱學運肇因於2014年間,教育部公告高中課程綱要微調,學界、教師與學生認為新課綱的史觀有爭議,呼籲教育部撤回課綱並重新開會調整,2015年間,部份當時高中學生發起抗爭,並在7月間開始聚集教育部,最後爆發夜闖教育部事件,5名學生因妨害公務分別被判緩刑、免刑確定。
而當時念大學的江姓男子就是在7月間的學運活動中,認識了被害女學生,江男在租屋處和女學生聊到性方面的話題,教育部事件後的8月中旬,江男帶女學生回家,開始撫摸女學生隱私部位,並拍了幾張裸照後,開始發生性行為,因女學生喊痛,改成體外射精,之後又2度見面發生性行為。
這段年少記憶一直埋藏在女學生的心裡,導致女學生心理創傷,經過心理諮商、治療後,決定對江男提告,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全案雖無事證顯示,當年江男有以暴力脅迫等方式違反女學生的意願,但行為已經構成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以及拍攝少年性影像等3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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