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斑馬線採綠色鋪面」 增通學區標誌、禁停黃線 

▲▼為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調整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修法新增禁止停車黃線,方便主管機關適度提供臨停上下客貨時段。(圖/交通部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改善人車通行安全,交通部和內政部公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行人穿越道可使用綠色鋪面、通學區標誌等,並增加禁止停車黃線並以標字取代禁停標誌及附牌調整禁停時段,方便主管機關檢討部份時段適度提供民眾臨停上下客及裝卸貨。

交通部及內政部昨(22日)會同發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共25條條文修正,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行人穿越道鋪面上色等規定,透過標線視覺效果,提醒車輛駕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加強路口明顯度,改善人車通行環境;更將盲人音響號誌正名為視覺功能障礙語音號誌,增訂優先設置地點及規範全國一致的聲響類型;另也新增自行車優先車道標線及禁停標線管制時段之標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交通部表示,為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遇行人及於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並遵守,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行車安全」兩部分,在提升行人安全部分,新增通學區起終點標誌、標線,明確標示通學區範圍,提醒駕駛人行駛於通學區內,應依速限行駛,並更加當心行人或兒童,保障學生步行安全。

▲▼未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調整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為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新增通學區和人行道等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未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調整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此外,修法也新增路口行人穿越道線需與橫交道路路面邊緣間距3至5公尺為原則,讓轉彎車以較垂直角度接近行人穿越道線,讓駕駛人察覺並停讓行人通過路口,並修訂行人穿越道線可使用綠色鋪面,加強路口警示效果。交通部也修正人行道標線圖例,引導成人與兒童於人行道併肩行走時,成人靠車道側牽行兒童。

另交通部表示,盲人音響號誌則正名為視覺功能障礙語音號誌,新增其導引音響應以固定聲響導引使用者路口通行之方位與時段,南北向為布穀聲、東西向為鳥叫聲、行人專用時相為蟋蟀聲,以定位音提示使用者判定按鈕位置,及在行人穿越道線上搭配設置視覺功能障礙引導標線。

▲▼未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調整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在提高行車安全部分,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也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或稱楔型減速標線,利用動態視覺效應營造道路變窄之錯覺,使駕駛人自動減速;另新增禁止停車黃線得以標字取代禁停標誌及附牌調整禁停時段,避免民眾混淆及減少爭議,並利於道路主管機關檢討將部分路段由目前之禁止臨停紅線改繪成禁停黃線,適度提供民眾臨時停車上下客及裝卸貨之處所。

交通部指出,為兼顧行人穿越自行車道之需求,修法也新增自行車優先車道標線,使自行車通行過程中,如遇有行人穿越時,應以行人穿越為優先。

▼交通部修法新增自行車優先車道標線,但應以行人穿越為優先。(圖/交通部提供)

▲▼未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修法調整標誌標線。(圖/交通部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