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違停遭拖吊。(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24歲余姓男子因原車牌遭註銷,竟異想天開懸掛假車牌使用!警方接到拖吊場通知,發現一部機車掛假車牌,經通知車主前來說明,余男一開始謊稱車子是遠房親戚在使用,員警出示他騎乘該車監視畫面時,才鬆口表示因為原車牌遭註銷,才會懸掛假車牌使用,員警立即開單告發,查扣該面假車牌,並製作調查筆錄後函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又懸掛偽造車牌,吞罰單還得吃官司。(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目前偽造、變造的車牌充斥,有些民眾因車牌號碼遭「盜用」而無辜收到罰單,有心者上網或許就可輕易買到,「客製化」假車牌容易取得,但監理單位核發的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假車牌駕駛上路就違法,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以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另「偽造」業者也會涉及刑責,可依偽造特種文書罪論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千元以下罰金。
桃園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製造、販賣假車牌的業者及買假車牌懸掛上路的民眾,雙方都會違法,車牌屬特許證,任何人偽、變造假車牌同樣都違法,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終仍是難逃法網,得不償失,警方針對此類案件會強力稽查取締,以嚇阻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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