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建議,颱風天上班需加給工資。(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凱米」颱風即將來襲,強風豪雨可能造成嚴重災情。新北勞工局特別提出營造工地、外送產業、出勤規定3大提醒;並指出,勞工因颱風天氣候惡劣而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及其他假別處理,若有必要出勤,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工資,此外,宣布停止上班,外送平台業者應即刻停止外送服務。
勞工局指出,颱風期間營造工地施工架張掛的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降低風壓,並確認構件是否穩固連結;塔式起重機應釋放旋轉煞車馬達,避免吊臂因超過負載而斷裂;鄰水作業應設置工作圍欄,並準備救生衣、救生索及救生筏;露天開挖工程應確認擋土支撐及排水設施;至於戶外作業應盡量避免或停止,如確有出勤的必要時,雇主也應根據風雨情況,做好緊急應變措施。
針對颱風天勞工權益部分,勞工局說明,如因颱風天氣候惡劣而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及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另依照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如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途中,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得不出勤」。
勞工局強調,針對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因該風險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雖雇主可不給薪,但勞工因颱風致未能出勤,亦非勞工所願,勞工局呼籲雇主可優於法令照常發給當日工資。倘若雇主因業務性質需要,有使勞工於颱風天出勤的必要時,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工資,並應給予適當協助,如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貼等,使勞工能順利及平安的出勤。
另外,依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勞工局說明,如經地方政府府宣布因颱風停止上班,外送平台業者應即刻停止外送服務,縱然事後颱風轉向或風雨狀況未如預期,業者仍應依所訂「危害防止計畫」進行評估,經確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後,始可開放外送員從事外送作業,以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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