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夏令營負責人,去年在營隊活動期間,哄騙未成年學員在帳棚睡覺時將外褲脫掉,自己卻一連兩晚潛入帳棚內對男童口交。男童與母親憤而對陳男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新竹地院判賠200萬。
▲怡然自得工作室陳姓負責人涉男童性侵案,經法院審理判處3年8個月。(圖/讀者提供,下同)
男童母親指控,去年8月陳姓營隊老師(亦是營隊負責人)在新竹縣山區舉行暑期過夜營隊活動,而陳男卻為一己私慾利用職權之便將學童分類進行帳篷分配。
陳男以天氣太熱,在帳篷內睡覺容易中暑,要求營隊的未成年學員脫掉外褲睡覺;陳男再趁男童熟睡之際,進入帳篷對未滿14歲的男童進行口交,男童夢中驚醒卻不敢反抗,只好假意翻身擺脫。
▲陳姓狼師一連兩天潛進帳篷對男童進行口交。
但陳男竟無懼東窗事發,隔晚以同樣手法再次潛入男童帳棚內,趁著男童熟睡不知抗拒,第二次對男童進行口交。案經新竹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將陳男判刑3年8月。
民事賠償部分,家屬也對陳男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法官審酌事發時陳男身為夏令營暑期活動負責人,為滿足自身性慾,未盡應照顧未成年人並遵守人倫分際責任,故意性侵男童,侵害其身體自主權,嚴重戕害男童身心健康,並因此出現害怕人群、人際退縮等情緒及睡眠困擾等創傷後壓力反應,而須持續接受心理治療,造成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加害程度重大,亦造成其母面對親生子女遭受不法侵害,心理勢必承受莫大痛苦。最後判賠母子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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