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開ACC遇車禍來不及閃!31歲男撿手機遭撞飛亡 肇事駕駛下場曝

▲國3連環撞死者「不聽女友勸」 返車拿手機…下秒2車撞噴亡。(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國3苗栗後龍鎮路段2022年3月6日發生死亡車禍,車輛幾乎爛成一團廢鐵。(圖/ET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苗栗報導

國道3號南下後龍鎮路段2022年3月6日凌晨發生死亡車禍!蔡姓男子開車與前車汪姓男子發生追撞後失控翻覆,車輛停置於內線車道上,但蔡男下車後卻不顧同車的女友勸阻,又返回車上撿手機。同時間,一名張姓男子開車駛來,而他因開啟自動駕駛模式,發現蔡男時已來不及閃,當場將蔡男撞斃。案經法院審理,張男被依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3月6日凌晨,汪男當時因感覺自己的車引擎溫度升高,於是慢慢往外側車道減速切換,但還沒換完就遭到蔡男開車撞上,猛烈撞擊,導致2車失控翻覆。

▲國3連環撞死者「不聽女友勸」 返車拿手機…下秒2車撞噴亡。(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現場車殼零件四散,畫面慘不忍睹。(圖/ET資料照)

當時2車人員均下車報警請求協助,但蔡男卻不顧女友勸阻,「不要撿了,太危險啦!」堅持返車拿手機,不料此時,張姓男子卻突然駛來將蔡男撞飛,導致蔡男當場死亡。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查出,張男當時開啟自動駕駛模式,導自發現蔡男時已來不及閃避,才釀成悲劇發生,而雖事發前蔡男的確先因追撞汪男車輛,才導致翻覆靜置於內線車道上,且並未開啟警示燈,甚至違規站立於車道上亦有過失,但張男的行為仍不能免責,但考量他後續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國3連環撞死者「不聽女友勸」 返車拿手機…下秒2車撞噴亡。(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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