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案將宣判!證人金句一籮筐 兔姐嗆「做人失敗」最勁爆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時所涉貪污案,同案被告「兔姐」黃惠玟被視為關鍵證人,她出庭不時暢所欲言、一股腦宣洩積怨,諸多證詞對高虹安不利,犀利用語讓挺高者氣結、反高者竊喜,全案即將一審宣判,《ETtoday新聞雲》回顧本案一審審理期間出現的金句。

▲▼高虹安帶新竹市議會議員 針對財劃法 拜會國民黨團 鄭正鈐陪同 傅崑萁 陳慶齡             。(圖/記者屠惠剛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一、高虹安「做人失敗」,連辦公室帳冊都被人偷拷貝,在立法院一段一段的賣。

黃惠玟聲稱,高虹安本案會爆發的原因,就是高「做人失敗」,又不管好辦公室資料,被人偷拷貝帳冊外流,她聽媒體朋友說她做的零用金帳冊「在立法院被人一段一段的賣」,高卻在案發後找她串證、把很多事情推給她,不解高到底還想要她幫忙扛什麼責任。

▲▼高虹安貪污案第一波準備程序開庭 傳喚認罪助理 黃惠玟 陳昱愷。(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犯貪污案,時任她國會助理的黃惠玟(中)是同案被告,也是關鍵證人。(圖/記者屠惠剛攝)

二、高虹安感謝我捐薪水補貼國會辦公室裝潢費,我覺得「這是在吃我豆腐」。

高虹安出庭數度感謝黃惠玟對高辦貢獻良多,包括主動捐出2020年7、8月居家辦公期間薪水,補貼前助理李忠庭支付高辦裝潢費。黃沒領情,吐槽任職高辦11個月內,「『感謝』2字很少聽到」,她捐薪實情是為平息高、李「小倆口的爭執」,當時高、李是情侶、常吵架,吵完隔天,高就催她從辦公室零用金湊出整數還錢給李,她節流能力不夠,乾脆請2個月長假、把薪水都算給李,高卻到處跟人講她「放暑假」,黃感慨現在說起來很好笑,但每次想到都很心酸。

三、李忠庭當面用台語說「別人來做立委都是來賺錢,沒人在賠錢的」。

黃惠玟證稱高虹安決定讓助理交出加班費充當零用金,主因就是高辦裝潢花了80萬元、立院只補助35萬元,缺口要高和李忠庭分攤,高不甘心立委薪水比任職鴻海少很多,李因此說出上述的話。黃說這句話跟她想像高應該不會沒錢的反差很大,讓她歷歷在目。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好朋友」李忠庭,17日為高虹安立委任內所涉貪污案首度到台北地院作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好朋友」李忠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四、「為了1個人要當市長,要拖累多少人」。

黃惠玟感慨離職2年了,還踩進這件官司,真是「禍從天降,我到底做錯什麼」,她任職高辦帳面月薪6萬2,實領不到5萬,比她當記者時的待遇少一半,離職發現抽屜裡還有10幾張發票沒請款,自嘲「我該不該哭」。

五、黃惠玟:我身為行政主任,連10元都不能作主。

黃惠玟證稱高虹安會細看零用金的帳,若看到覺得不該報帳的項目就會碎碎念,例如她和助理去超商幫高虹安代領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高虹安認為應由助理自付,黃自嘲「我身為行政主任,連10元都不能作主」。

六、黃惠玟:李忠庭要我說高虹安從不看帳,「這句話我吞不下,我有錄音!」

高虹安出庭數度表示交給黃惠玟全權處理辦公室零用金、聽信黃說助理們自願捐錢,高強調從沒強迫助理也沒對零用金用途下指導棋,黃惠玟嗆高虹安說法不實,並爆料案發後,高親赴她家要求串供「零用金是助理樂捐」,李更要她直接撇清高與本案零用金的關係。

七、黃惠玟:我現在覺得當初在高虹安辦公室工作好丟臉,以後不會寫進履歷表。

黃惠玟埋怨在高辦「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本案對她打擊很大,既回不去國會也回不去媒體,她不奢望無罪,已要家人做好她入獄的打算,後悔不能讓人生重來。

八、黃惠玟指高虹安「人很好,會給助理發獎金」,但標準是「心情好就多給一點,心情不好就不給」。

這是黃惠玟歷次出庭,堪稱唯一一次稱讚高虹安,黃還說很多立委的國會助理加班完全沒有加班費。

九、公訴檢察官稱希望本案「刷新國會吏治」、「翻轉國會助理處境」,被告冷回想太多。

公訴檢察官於本案辯論終結時,強調相信本案助理都有辛苦加班,但被迫配合高虹安虛報時數,所以藉由起訴替助理表達不敢講出來的困境。被告陳奐宇諷刺檢方「做好自己在法律上該做的事、對得起國人信賴,就好了」,被告王郁文也質疑檢方若要幫國會助理睜權益,怎會起訴重罪,「應該是遊說立委修法才對吧」。

十、高虹安請合議庭審酌「整個新竹市45萬市民的期待」。

高虹安出庭常明快反擊檢方指控,不自覺態度強勢,直到辯論終結時,她放低身段自認本案「有道德瑕疵」、但未達至少判刑7年的貪污重罪,並說本案在新竹市長選前偵辦,媒體連續6周密集報導,新竹市民仍投票支持她當選市長,「所以現在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新竹市45萬市民的期待」,請合議庭審酌。

十一、審判長驚呼「我們給助理的薪資,都是給他們養家的」,要助理捐出個人酬勞「這樣不對啦!」

高虹安庭訊聲稱國會助理捐出加班費充當零用金非她獨創,是「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常態」,審判長立刻表示很難想像制訂《勞動基準法》的立院,怎會有這種行之有年的作法。

十二、審判長指揮訴訟紀律嚴明,提醒黃惠玟「我們英文不好,請用中文」。

本案從今年(2024年)3月起密集審理,幾乎每周三全天馬拉松開庭到入夜、常常僅午休約1小時,但審判長廖建傑嚴謹控制訴訟流程不脫序,期間多位辯護律師都被他噹過,還要求律師濃縮提問,因為「我們書記官(全程打字記筆錄)快沒電了」,並提醒說話偶爾夾雜英文的黃惠玟「我們英文不好,請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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