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夫妻「竊佔國土部分」獲無罪! 顏仁賢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顏寬恒。(圖/記者許權毅攝)

▲顏寬恒夫妻在竊佔國土部分獲判無罪。(資料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白珈陽、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涉竊佔國有地、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26日上午10時宣判,其中竊佔國土這部分,顏寬恒夫妻無罪,胞弟顏仁賢則是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顏寬恒在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遭告發,家族疑似竊佔國有地。最先爆出的是顏家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的土地,顏家於2015年在該處闢建招待所,登記於顏仁賢的名下。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勘查過後發現,認定該建物有500平方公尺是違建,而警衛室、大門、通道、圍籬等部分,則是竊佔國有地約140平方公尺。

此事件爆出過後,顏寬恒又被爆料,位於沙鹿區佔地約1250坪的莊園豪宅也是違建,同樣竊佔國土,而此建物登記人為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檢方調查後認定,該處竊佔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

台中地院原定25日宣判,但遭凱米颱風攪局,順延至26日上午10時宣判,其中竊佔國土部分,顏寬恒、陳麗凌獲無罪,顏仁賢則是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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