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到10年前凶宅影片!一看「和自家幾乎一樣」 1關鍵擺設嚇歪陸網

▲▼滑手機發現自己所住的房子是凶宅 。(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房子和影片中的冰箱和椅子都一致。(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一名講解刑偵案例的網紅近日發布了一則影片,在網上引發關注。影片講述了2014年發生在吉林省吉林市出租房內的一起命案偵破的故事,警方的辦案影片中出現了租房內的裝潢和布局。十幾個小時後,留言區裡有人留言稱,「本人正居住這間屋子。」更令人驚悚的是,當時蓋在屍體上的靠墊,現在還在使用,出現在房子沙發上。

據《瀟湘晨報》報導,此後,不少網友通過對比,發現留言的男子所發布的房屋一鏡到底影片與當年的辦案畫面中的房屋,雖然跨度10年,但高度相似,包括相似的冰箱上有相似的花紋,相似的客廳與旋轉樓梯,房間內有看上去一樣花紋的抱枕……。

網友紛紛留言,「恭喜你,下班回家,回到凶宅」、「冰箱什麼牌子的,十年了還在用」、「十年了,蓋住屍體的沙發靠墊都沒換啊」……。

上述網紅發布的是一起發生在2014年3月25日的案件,發布於2024年7月22日5點30分。當時,女子帶租客看房後失聯,警方趕到時,女子死在了出租房裡。女子家屬稱,案發的房子是女子朋友的,委託她出租。警方工作人員稱,接到報警後趕往現場,打開房門,被害人躺在地上,已經死亡。

▲▼滑手機發現自己所住的房子是凶宅 。(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先前被害人身上有一個帶花紋的抱枕,沒想到10年後這個抱枕還在房子裡。(圖/翻攝自瀟湘晨報)

畫面中,被害人身上有一個帶花紋的抱枕。警方初步判斷為因財殺人案件。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馬桶中掏出了碎紙片,拼接後發現是房屋租賃協議書。再結合電梯攝影機等證據,鎖定殺人案嫌疑人為被害人帶來看房的兩名租客。

搜尋發現,2014年4月4日,中新網曾報導了這起案件,《吉林一女子出租屋內被害,碎紙屑「鎖定」兇手》。文中提到,2014年3月25日上午,兩名男子以租房名義約見了被害女子,看完房子後,二人還假意和她討價還價,最終達成月租金1000元(人民幣,下同)的共識。為了取得被害女子信任,簽訂了租房協議。就在被害女子收起協議放在包中之時,兩名男子突然出手,將其殺害,搶走了她金項鏈、手機和400元現金。

7月25日,發布影片的網紅表示,影片中警方辦案的相關素材來源於央視的法治線上節目。

之後,自稱租客的男子在7月22日17點42分發布了一段長片。影片顯示,打開該房子的房門,顯示為樓中樓格局,從進門開始錄製,進門有一個白色冰箱,上面有紅色的印花。一樓的客廳擺放著沙發,沙發上有抱枕。上樓梯後,來到一間臥室,床尾處擺放著一個拉鏈打開的布藝衣櫃。

7月22日18點40分,另一名男子也發布了該房屋的另一個影片。他表示,和弟弟租住在上述房屋裡(出現在影片畫面裡),沒想到「吃瓜吃到了自己」,「也不便宜,1200元一個月,講價到1100元。房主聯繫不上,退了房。」影片定位為吉林某某社區。

如果租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到凶宅,房主和房仲是否有責任?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易旭表示,如果租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了凶宅,並且是通過網上才得知這一資訊,而房主和房仲在出租時均未告知此情況,那麼租客確實可以要求房主和房仲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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