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遭判7年4月!四叉貓列4人刑期「點名1人」:恭喜最大贏家

▲▼陳時奮告高虹安誣告-高虹安。(圖/記者黃克翔攝)

▲高虹安被判7年4月。(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與自己4名國會助理,連手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高虹安否認所有指控,請求法官審酌「新竹市45萬市民的期待」。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月,全案還可上訴。對此,網紅「四叉貓」劉宇發文,「恭喜邱臣遠為最大贏家!」

判決一出,四叉貓就在臉書發文,列出4人刑期,高虹安被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黃惠玟(小兔)2年,緩刑5年;王郁文(水母)2年,緩刑5年;陳奐宇1年,緩刑3年。最後還列出「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直呼「恭喜邱臣遠為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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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高虹安經台灣民眾黨提名,2022年11月競選新竹市長期間,被1名「吹哨者」檢舉她2020年2月1日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涉用男友李忠庭等人頭,詐領立院的公費助理補助款。

檢方調查指出,黃惠玟銜命辦理,每月灌水數千元到1萬元金額、盡量報到預算上限,時任高辦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與公關主任王郁文配合簽字,交給高虹安核定後向立院申報,至同年底詐領共62.5萬餘元。

綽號「兔姐」的黃惠玟被視為本案關鍵證人,證稱高虹安拍板決定助理該繳回多少差額充當「零用金」,且看帳仔細、會碎碎念,雖然「人很好,會給助理發獎金」,標準卻是「看心情」,她離職時,高尚未歸還零用金代墊的部分私人花費。

陳奐宇和陳昱愷雖認罪,但跟王郁文一樣,都供稱聽從黃惠玟安排申報加班時數、回捐加班費給零用金,高虹安沒針對回捐一事對他們下指令。不過陳奐宇證實,高要他轉告黃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最好是把手機銷毀」,高還希望「能不能把辦公室電腦裡的檔案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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