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台中地方法院26日宣判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沙鹿豪宅案涉犯3罪,2罪共判8年4月另竊占判無罪;顏寬恒對此則表示,將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其名譽和權利。國民黨團稍早發聲明表示,支持顏寬恒提起上訴,為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台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因竊佔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被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今一審宣判,顏寬恒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偽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偽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恒、陳麗凌則無罪。
國民黨團指出,「顏寬恒已說,清廉、公正、誠信是他做為民代的準則,這也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支持顏寬恒提起上訴,為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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