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籍彭姓移工去年3月在新屋區中山東路與同鄉聊天,慘遭酒駕男子熊克衡撞飛慘死,楊梅警方勘查現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泰國籍彭姓移工去年3月在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與同鄉聊天,卻慘遭迎面轎車撞飛,肇事車輛未停車反而加速逃逸,彭男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楊梅警分循線查肇逃男子熊克衡到案,酒測值為每公升0.48毫克已超標,本案經過國民法庭審理後今(26)日宣判,合議庭以被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6年6月,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逃逸,處有期徒刑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3月9日晚間9時50分,31歲泰國籍彭姓移工在新屋區中山東路二段與其他4名同鄉在路旁聊天,突然一輛轎車迎面而來,同鄉察覺不妙試圖將站在最外側彭男拉回,未料仍被轎車撞飛十餘公尺當場傷重昏迷,肇事車輛闖禍後未下車逕自逃逸,彭男被送醫急救仍傷重宣告不治,警方循線查獲63歲男子熊克衡到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肇事遺棄等罪嫌起訴,本案列入桃園市首起國民法庭審理案件。
本案歷經國民法庭審理年餘審理於今日下午5時宣判,合議庭認為,被告熊克衡於去年3月9日晚間6時許至同日晚間9時止,在新屋區與友人飲用啤酒後,明知已達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仍駕車上路,仍因不勝酒力直接駕車撞擊站在路旁之彭姓移工,導致受有頭胸部鈍挫傷、肋骨骨折、氣血胸、呼吸衰竭等傷勢,到院前即心跳停止,經醫院急救後仍宣告死亡。
▲泰國籍彭姓移工去年3月在新屋區中山東路慘遭酒駕男子熊克衡撞飛慘死,楊梅警方循線查出肇事車輛擋風玻璃嚴重碎裂。(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被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後,基於逃逸之犯意,未停留現場查看,亦未對傷者施以必要之救護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即置於現場不顧,駕車返回桃園市中壢區居處,警方循線在其住處查獲,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8毫克;被告於國民法官審理期間僅坦承有駕駛該車,但否認有肇事行為,案經檢察官提出車輛詳細資料報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事故現場圖、相驗屍體證明書等佐證,足以認定犯罪事實成立。
合議庭審酌被告本案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之犯行,造成被害人彭姓移工死亡且無可挽回結果,還造成被害人之父母、妻子、子女等天人永隔之悲痛,喪失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合議庭審酌被告於本案審理前與被害人之母等親屬達成和解,被告已給付部分和解金額予家屬,其餘則約定每月分期付款之情況,合議庭審結依公共危險罪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判刑6年6月、肇事逃逸判刑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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