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妹遭前男友「痛毆性侵」!崩潰報警求救:怕反抗又被打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高雄一名女子遭前男友痛毆,又被脫光性侵,對方還傳訊息恐嚇同歸於盡,嚇得她報警。(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花(化名)遭到前男友鄭男賞巴掌,員警到場後一時心軟,表示自己沒事,沒想到事後竟遭脫衣性虐,甚至還收到「同歸於盡」的訊息,嚇得她報警提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駁回鄭男對妨害性自主罪的上訴,加上傷害罪、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罪嫌,應合併執行5年。

根據判決書內容,鄭男與小花是前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7月間他前往小花的租屋處,要求對方還錢,不過因為過程中小花態度不佳,他氣得出手攻擊,搧了小花多個巴掌。小花挨打以後,立即逃出門、跑到1樓呼救,不過又被鄭男拉住衣領、拖回租屋處內。

警方據報到場處理,小花卻一時心軟,念在往日情份,不想讓鄭男到警察局,於是躲回屋內。怎料警方離開以後,鄭男卻懷疑是小花報警,於是大發雷霆,將小花的衣物全部脫去,並且以蠻力的方式性侵得逞。

由於小花此前已遭到痛毆,深怕反抗又會被打,因此在性侵的過程中,完全不敢反抗,只能配合對方。不過,鄭男性虐小花的隔天,又傳送「我們兩個同歸於盡」、「妳不要讓我抓到,抓到我會讓妳死得很難看」等話語,讓小花最終忍無可忍,決定驗傷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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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已經被搧巴掌,深怕反抗又被打,因此慘遭鄭男性侵。(示意圖/123RF)

鄭男對此供稱,當時是小花喝醉酒、在房內大吼大叫,又跑去外面喊「救命」,他害怕小花發生意外,才會將人拉進房間。小花臉上的傷也是發酒瘋後自我傷害,跟他沒有關係。

鄭男還說,等到員警離場,小花吐得一塌糊塗,於是他將小花帶進浴室盥洗,等到出了浴室,他便詢問是否要發生性行為,獲得小花的首肯才有進一步的動作。

由於小花指證歷歷,雙方對話中還有「妳昨天回來錢沒用丟的我會打妳嗎」等話語,加上鄭男發送的恐嚇訊息,高雄地院並不採信鄭男的說法,審理後分別依照傷害罪、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罪嫌,判處5個月、4年6個月、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為7月。

鄭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撤銷一審傷害罪等罪嫌的判決,改判7個月有期徒刑,強制性交罪的上訴則是駁回,合併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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