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遭重判「免停職也沒黨紀」 時力籲知所進退:自行請辭負責

▲顏寬恒。(圖/記者許權毅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資料照)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控涉及房屋假買賣、竊佔國土和詐領助理費等案,26日一審兩罪重判8年4個月,判決出爐後,國民黨表示,支持他上訴捍衛清白,與一收押就被停權的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兩樣情。對此,時代力量呼籲,顏寬恒應知所進退,身為立委,理應在法院判決後自行請辭以負責。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黨團總召傅崐萁,也應嚴正面對自家立委的貪污案件,盡速作出適當處置。

顏寬恒因涉入詐領助理費、竊佔國土及豪宅假買賣案,法院裁定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及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部分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則無罪。

時代力量表示,依法立法委員須待判決確定有罪且褫奪公權時才會解職,因此顏寬恒仍可繼續擔任立委至判決確定或任期結束。時力重申,「清廉從政」是從政者的基本要求,無法容忍被法院判決貪污有罪的政治人物繼續在政壇活動。

針對顏寬恒貪污有罪的判決,時代力量呼籲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黨團總召傅崐萁,應嚴正面對自家立委的貪污案件,盡速作出適當處置。顏寬恒身為立委,理應在法院判決後自行請辭以負責。

時代力量強調,台灣的政治環境不應受政黨財團或黑金派系的控制,更不應成為少數權貴謀取私利的工具。嚴正呼籲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及顏寬恒應知所進退,立即付出法律與政治上的責任,還給國人一個清潔透明的政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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