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控涉及房屋假買賣、竊佔國土和詐領助理費等案,26日一審兩罪重判8年4個月,判決書也揭露,顏寬恒將不法所得款項用於支付瑪莎拉蒂豪車(總車價644萬元)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對此,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表示,顏寬恒沒有申報這些汽車,很可能構成申報不實。
台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恒因竊佔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被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今一審宣判,顏寬恒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偽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偽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恒、陳麗凌則無罪。
吳欣岱指出,在監察院廉政公報中,顏寬恒和妻子陳麗淩總共身家數億,卻只申報一台汽車。起訴書裡寫的瑪莎拉蒂也不在其中。翻開監察院出的《廉政專刊第254期》,就發現顏寬恒果然沒有申報這些汽車,很可能構成申報不實。
吳欣岱質疑,顏寬恒是要大家相信,一秒鐘幾千萬上下的台中顏家,名下只有一台老米漿(BMW)嗎?
吳欣岱認為,顏寬恒身為現任立法委員,應該出來說清楚,到底還有沒有未申報的財產,而透過贓款購買的百萬名車,都去哪裡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