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好心收留2名學弟,卻遭到輪流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大生小花(化名)先前與學弟們唱歌,結束後帶著2人回到租屋處飲酒,沒想到竟因此遭到輪流性侵,崩潰報警提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2名學弟已認錯,並分別以35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因此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5年前在台南某大學念書,透過體育課認識了這2名學弟(下稱學弟A、學弟B),某次學弟們與同學相約唱歌,並且打電話找她一起出門,於是她答應了邀請、被其中一名學弟載去唱歌。
等到歌唱結束,小花與學弟A、學弟B,以及另一名男同學相約續攤,於是去買了食物、烈酒回到她的租屋處,4人邊吃邊玩。過程中學弟A先是開口詢問,是否能夠借住一天,小花心想租屋處有沙發,於是答應了下來,這時學弟B也表達想借住的意願,小花也並未拒絕,並且與2人約好,借住時一人睡沙發、一人睡地板。
後來大家玩得差不多,男同學打算離開,加上小花已經開始頭暈無力,於是將人送走後,便打算回床上睡覺。不過,回到房間上完廁所,小花卻發現學弟A躺在她的床上,且似乎已經睡著,過沒多久學弟B也躺了下來,她因為無力挪動2人,只能夾在2人中間睡覺。
▲女大生因為無力將2人搬離床上,只能夾在2人中間躺下,最終慘遭毒手。(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沒想到,好意借住竟成噩夢一場,小花半睡半醒之間,遭到學弟A觸碰隱私部位,嚇得她立即反抗,首次反抗成功阻止惡行,但小花因為飲酒後頭暈,過沒多久又快要睡著。豈料這時學弟A又伸出狼爪,發現小花無力反抗後,藉著體型、力氣上的優勢,強行侵犯得逞,學弟B則在旁邊目睹全程,也沒有制止的意思。
小花遭到侵犯以後,因為頭暈、無法爬起而再度睡著,沒想到隔了一小段時間,她又發現學弟B打算侵犯她,於是開始掙扎,並且極力拒絕,卻還是遭到性侵逞慾。
學弟B逞慾完畢,當即打算回家,並且在學弟A的陪同下,離開了小花的租屋處。小花遭到2度侵犯後陷入昏睡,隔天早上起床,發現學弟A還在她家,於是詢問「有沒有什麼事要跟我說」,沒得到答覆以後,便以買東西為由,將對方趕走。
事後2人被起訴,台南地院一審依照強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月有期徒刑,2人則感到不服、提起上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2人犯案後坦承犯行、終知悔悟,並且分別以35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小花也願意給予緩刑,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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