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摩鐵戰3男!她喊:隨便都可以 無套4P蓋棉被拍性愛片

▲女子,女生,女性,女學生,OL。(圖/pakutaso)

▲台中15歲少女激戰3男,其中一名未成年的少年挨告,連帶其母親要賠15萬元。(示意圖/翻攝自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15歲少女小詩(化名)受邀,和3名男性友人進旅館輪番激戰,其中陳姓少年還拿手機拍攝過程,被小詩母親發現後告上法院,對陳姓少年和其母親求償20萬。台中地院審理,判陳和陳母需連帶賠償小詩10萬元、賠小詩母親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少年於2022年10月23、24日間,夥同江、黃姓男友人,約15歲少女小詩上旅館,進房後她1人輪番激戰3人,陳還拿手機在一旁攝影,被小詩母親發現後報警提告,對陳姓少年和陳母求償共20萬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陳辯稱「我沒有做,為何要賠償」,而陳母則未出庭也未表示意見。不過江姓友人在警詢時證稱,當天他原本和陳、黃3人聊天,後來陳要他去載小詩過來後,又提議上旅館,小詩也表示「隨便都可以」,4人便騎著兩台機車到一處旅館,進房後各脫各的衣服,小詩先和他無套發生關係,都還沒結束,中途小詩就轉而找黃、陳兩人發生關係。黃姓友人則證稱,3人和小詩激戰時都沒戴套,後來他們還加時間,共花費900元房錢。

陳在少年法庭也自承當時在一旁拍攝,表示「我有拍照,但拍照的影像中,他們是在棉被裡面生性行為」,影片中也僅見棉被鼓起的畫面。

法官認為,江、黃兩人在警詢時,雖對3人與小詩發生關係的順序描述不同,但對其他主要情節描述一致,判定陳和小詩合意性交,並拍攝小詩和其他人在棉被裡激戰的畫面,已侵害小詩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也讓小詩母親對女兒的遭遇感到心疼焦慮,要費更多的心力輔導、教養,侵害了她的監護權,審酌陳案發時未滿18歲,目前接受感化教育,之前在工地工作,每月收入2、3萬元,陳母無工作在家照顧小孩,判母子倆要連帶賠償小詩10萬元、賠小詩母親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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