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農場開放光電恐遭破壞? 退輔會4點聲明:不含高山、農耕地

▲▼退輔會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遭質疑破壞山林。(圖/退輔會提供)

▲退輔會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遭質疑恐破壞山林農場。(圖/退輔會提供)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退輔會19日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新增「太陽能及生質能相關事項」納入所屬農場經營事項,遭外界質疑恐破壞山林。對此,退輔會今(28日)澄清,執行區位不含可農耕使用或位於高山地區土地,僅針對無法作農業耕作使用之低度利用土地,符合使用管制規定前提下,以「自營」方式,經營太陽能相關業務,藉以活化土地。

根據報導,退輔會19日公告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三條,新增太陽能及生質能相關事項納入退輔會所屬農場機構的經營事項,環境秀麗的福壽山、武陵、清境農場等高山農場,未來恐將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破壞山林美景。

針對「修法開放光電,三高山農場恐遭光電板入侵破壞山林」的錯誤報導,退輔會發出「4點聲明」如下。

第一,退輔會表示,本會三高山農場現今美景,是榮民前輩辛苦經營成果,本會絕不會容許任意破壞山林的行為,農場將秉持友善生態、環境融合的原則,持續塑造自然且兼具在地特色的遊憩環境、推行永續生態的行程,讓國人能用更環保的方式親近自然。

第二,退輔會表示,環境維護、友善土地,是本會重要政策,本會經營「有機栽培」面積達966公頃,佔本會委營土地35.3%,已顯著高於全國農地有機栽培面積之占比,本會希望國土做最友善的運用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第三,退輔會指出,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3條條文,將所轄農場經營事項,新增「太陽能及生質能相關事項」,提高農場土地利用效益。這是針對現況無法作農業耕作使用之低度利用土地,農場得於符合地方政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前提下,評估以「自營」的方式,經營太陽能相關業務,藉以活化土地。

退輔會再指,執行區位不含可農耕使用或位於高山地區土地,絕無太陽能板入侵農地或破壞自然景觀之情形,更可杜絕所謂「黑金」問題。

第四,退輔會表示,「生質能」是直接利用或經處理農糧剩餘資材所產生之能源,為農業資源之循環利用,發展生質能產業符合國家節能減碳與環境永續之政策,新增生質能相關事項,可減少農民就地焚燒廢棄剩餘資材,造成環境污染,增進農場土地經營效益。

最後,退輔會強調,本次修法藉由增加農場經營事項,使農場土地得依現況因地制宜予以活化,增加收益以挹注安置基金,作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經費所需。本會也將指導所屬農場以旅遊觀光與農業生產為發展主軸,多角化經營所轄管之土地,充分且合理運用資源,充實事業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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